解读:关于电影法,你真的读懂了么?

发布时间:2015-09-16 01:09:48   作者: 百视通

    时隔四年,电影法终于又有了新动静:9月1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电影法》),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如无意外,人大常委会预计会在年内表决通过该法。

 

草案并未公开,与2011年的征集意见稿未必一致

 

    《电影法》的立法程序其实已经历时十数年,起草部门在2011年底把草案提交到国务院法制办时,由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即国务院法制办官网)以向社会公众“征求意见”的形式,披露了全文草案。目前在公开媒体上偶尔可见的,特别是今年9月1日的新闻出炉后,几家媒体在报道中附录的,都是这份“征求意见稿”。

 

根据我国一般的立法程序,在征求意见后,法律草案一般都会进行相应的修订。据悉,在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后,有关部门又组织过多次调研、研讨,基本可以肯定的是,刚刚在国务院通过的《电影法》(草案),与之前的“征求意见稿”并不完全一致。不过在《电影法》主要起草者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官网上,未收录草案的全文或部分,仅有一些相关新闻,记录历年来各位领导在一些会议场合要求“做好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的立法工作”。所以,在新版的《电影法》(草案)全文公开之前,当下针对“征求意见稿”的解读、特别是细则的解读,其实是过时而无效的。

 

方向基本明确,至少在四个方面影响电影产业

 

    虽然草案并未公开,但是从2003年由广电总局正式牵头组织起草《电影法》以来,一些大体的信息依然是清晰明确的,择要而言,有以下几个方面:

 

    一、提高档次。《电影法》明确提出了要把电影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县级及以上政府都要重视发展电影产业,并予以相应的政策、财金扶持。同时,电影教育还要纳入义务教育的教学计划。

 

    二、简政放权。电影的“制发放”三大环节,各级各类的行政审批程序都在大幅简化、弱化,从而充分鼓励了民营资本进入电影行业,降低行业准入门槛。

 

    三、制度支持。建立并利用电影专项基金来扶持各类电影业务,并立体地在财政、税收、金融、用地等方面进行扶持及补贴。

 

    四、加强监管。不同于欧洲国家的《电影促进法》,我国的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某种程度上是此前《电影管理条例》的升级,其中审查监管内容也延续到了《电影法》中,规定了若干不得在电影中出现的主题及内容。而且,对于“公映许可证”的管理也进一步加强了,此前《电影管理条例》只是规定未取得公映许可证的影片不得发行放映(影院系统),而《电影法》还会把禁令扩展到音像出版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领域。

 

意义重大,电影业开始有法可依

 

    在中国电影强劲复兴、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背景下,这部还没有诞生的《电影法》,其中的诸多原则或具体操作办法,这些年已经通过主管部门甚至是更高级别的政府机构在施行了。而施行的结果是,中国电影产业的确愈发地兴旺了。

 

    但在另一方面,尽管学界和舆论呼吁了多年,并且一度得到广电总局透露过可能性的“电影分级”,基本确认不会出现在《电影法》中。而且,从业者期待的“题材尺度放宽”,即电影审查的放宽,也基本落空,《电影法》相关的条款,可能比《电影管理条例》还要详细而严格。

 

    无论如何,讨论了30年、起草了12年的《电影法》,就快要正式问世了。其最大的意义在于,从国务院“条例”变成国家之“法”,电影行业的制度升级了、“有法可依”了。而且,这是我国文化领域的开山之法,更有重大的意义和示范效应(该法多年“难产”也是出于这个原因)。一旦正式立法生效,《电影法》就是电影行业的最高准则,再有其他的法规条款,也必须遵守其划定的原则及范围。

 

    就中国电影的发展历程而言,《电影法》出台,正是继改革开放以来允许民营资本从事制片业务、引进进口分账片、确定院线制、设立电影专项基金之后,又一个拐点性质的重大改革举措。在未来,《电影法》无疑会是中国电影这艘大船的定海之锚。

 

作者:左敦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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